2017年8月10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省文明办、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共同召开推进“信用辽宁”建设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研讨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信息中心相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信用办及信用中心负责人,信用中介机构负责人,外资企业、外省在辽投资企业、民营企业代表,省内诚信示范企业等共200余人参加会议。研讨会的召开,将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信用辽宁”建设、优化辽宁营商环境的认识,搭建交流平台,从信用建设角度为打造营商环境建言献策,形成全社会共同打造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2014年以来,辽宁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诚信辽宁建设的意见》、《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辽宁省加快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对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了制度安排。
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数据征集工作成效显著。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纵向与14个市数据交换平台相连接,横向与省直各职能部门、相关行业数据库相连接,构筑全方位、多层次、条块结合、互为补充的全省公共信用服务网络系统,形成了多角度、多渠道、全覆盖的信用数据征集体系,在全国率先确立了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模式。二是信用规划和立法工作稳步推进。2008年以来,辽宁省先后编制了《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2008—2012年)》、《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工作方案》(辽委办发〔2009〕54号)、《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省政府第220号令),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编制完成《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通过规划立法,有力地保障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信用信息开发和应用取得重大突破。在重点项目招投标等领域推行了企业信用报告制度。大力推动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工作,企业信用信息实现了网上公开和授权查询。建立信用信息审查制度。辽宁省各级政府在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中加大信用信息应用范围,同时信用体系建设又推动了社会治理的全面升级。四是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影响力显著提升。“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已经成为全国信用建设的品牌项目。辽宁省正在努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对“红榜”实施联合激励以维护守信者的利益;对“黑名单”上的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态势,形成通过信用手段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的良好局面。辽宁省已将各行业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信息统一归集到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逐步形成制度化公示和推送机制。
推动“信用辽宁”建设、打造“诚信辽宁”,是优化全省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下一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快“信用辽宁”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大力推进信用立法和地方标准制定工作,重点做好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规范等研究和制定工作。二是加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进一步完善辽宁省《实施方案》,抓紧出台《工作规程》。三是积极推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和使用企业信用记录,实现省行政服务大厅在受理事项时对企业信用信息的“逢报必查”、“逢办必查”。不断夯实信用建设的基础,以信用管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用坚实的制度保障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