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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十四五”规划明确了这些信用事项

2021-07-05来源 未知
近日,由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编制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正式印发。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做出了部署,提供了指引
 
《规划》信用事项整理如下:
第三章 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国家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
第三节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鼓励社会监督,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
第五章 全要素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彰显新作为
适应人口老龄化社会需求,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强化信用为基础、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优化供给结构、提升服务质量,有效强化基本养老服务,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第四节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全国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入职补贴、积分落户、免费培训、定向培养和工龄补贴等优惠政策。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养老护理员表彰活动。
第五节 提升综合监管水平
建立“养老服务+信用”机制,建立覆盖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信用管理体系。
第六章 强化实施保障,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
加强数据资源全要素、全口径、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数据、政策、技术、服务等相互融通、上下一体,全面构建以行政区划代码、社会组织和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为基础,以自然人、法人为核心的民政大数据资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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