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创新中发挥不同的职能。《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这进一步明确了不同规模企业在创新中的定位,指出了大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方向。
中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劳动力就业、满足生产生活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我国共有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807万家,占全部规模企业法人单位的99.8%;吸纳就业人员23300.4万人,占全部企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79.4%;拥有资产总计402.6万亿元,占全部企业的77.1%;全年营业收入达到188.2万亿元,占全部企业的68.2%。
中小微企业在创新方面独具特色。首先,中小微企业创新内在动力强。由于缺乏市场优势,中小微企业往往面临的竞争压力更加突出,在短期经济条件下,大量的需求缓解了竞争压力,而随着产品供给的过剩,中小微企业通常处于充分竞争或过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之中,更趋向于寻求新的变化和新的机会。其次,中小微企业对市场需求更为敏感。一般而言,中小微企业直接服务市场需求,能够更加准确把握需求的特点和变化,不仅能较快地发现创新机会,而且对于科技成果的现实应用有更加深刻的认识。从技术演进的历程来看,许多重要的创新最初均来自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最先捕捉到创新的机遇。此外,中小微企业创新具有多样性特征。多样性是创新的重要源泉,也是良好创新生态的基本特征,中小微企业在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的同时,更易激发创新活力。
随着创业创新不断推进,涌现出一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领域中小微企业达到114.1万家,比2013年末增加81.5万家,累计增长2.5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中小微企业91万家,比2013年末增加69.3万家,增长3.19倍。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对于释放全社会创新潜力,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创业企业成长指数调查先后分三期对创业企业进行了调查,样本以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为主体,区域分布涵盖了东中西部地区代表性创新城市,基本代表了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状况。2019年开展的调查显示,无论是专利、技术等创新直接产出,还是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创新型中小微企业与“创新重要发源地”的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这一方面与创新周期有关,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创新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主要受部分客观条件限制。由于企业规模较小,盈利能力整体较弱,中小微企业大都缺少创新资源,创新经费投入不足,高端人才普遍短缺。调查显示,资金和人才是制约企业创新的最主要因素。创新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抗风险能力弱也是影响中小微企业创新的重要因素。
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是我国创新政策的重要着力点。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创业孵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创新服务、资源聚集、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给予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相应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企业决策者和管理者在其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在加强创新政策支持的同时,营造良好的社会创新氛围,着力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市场意识、专业知识的创业者和企业家队伍,对于推动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是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