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6月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实施联合激励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联合激励,包括享受免费查询个人征信报告便利,城市落户优先或加分便利,同等优先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15项激励。
很多时候,谈到个人诚信,我们听到的话题往往都与各种惩处有关,比如将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禁止老赖坐飞机、禁止霸座者坐高铁等。可以说,这是一种通过做减法来使个人提升诚信的强制性做法,能够达到令失信者警醒的目的。与此相对应,对于诚实守信的个人进行激励,可以算是做加法,也就是让模范守信者得到种种优惠与便利。
对于诚信建设而言,做加法和做减法都是必不可少的。在这一失一得中,做减法体现着刚性,守住的是制度底线;做加法则体现着正面引导作用,通过奖励与鼓励,使人们乐于守信,进而养成守信的习惯。守信的人多了,失信的人自然就少了。
做减法相对比较容易一些,只要失信证据确凿,强制执行之后,影响的就是失信者个人的利益,即让失信者因为失信而利益受损。相对而言,做好加法就不那么容易了。做加法看起来似乎是一个增量的过程,也就是让守信者的利益有所增加。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失信者的数量往往较守信者更少一些,在多数人模范守信的情况下,如何在守信者内部科学公平地实施这些激励措施,也是值得思考的。
如何解决这类潜在的问题?提高诚信建设的精准化和公开化水平是关键所在。也就是说,信息的采集和等级的评估,应该做到准确且足以令人信服,从而确保应该享受激励政策的人都能公平地享受到。如果公众对于自己或他人激励政策的享有产生了异议,就需要有相应的信息公开措施和核实核查举措,从而确保消弭异议、凝聚共识,使人们对于诚信建设更加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