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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电信资费接入诚信系统应从手机实名制开始

2007-12-30来源



专家:电信资费接入诚信系统应从手机实名制开始

     
      “电信用户缴费信息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的消息一石激起千重浪。目前吉林省内6家电信企业的用户缴费信息已经率先实现和个人诚信系统的对接,如果一个用户无故欠费超过两个月,相关信息就将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而这个记录将影响到是否对该客户发放贷款。”对此事各界纷纷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有认同的,但是大多数还是认为这一方式并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信用缺失带来重大损失

  有数据显示,全国每年因各种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5000亿元,如此惊人的数字摆在面前,令人触目惊心。

  信用的发达与信用体系的健全是文明社会的基础和标志,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的社会就像蔫了的蔬菜,不但看起来不好看,吃起来更不是滋味。

  目前社会信用缺失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表现在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包括市场主体的企业、政府监督部门、中介组织和一些普通的消费者个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失信行为。

  尤其随着买房买车等各种居民消费的增长,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超快速发展,此时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的矛盾逐渐突出,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银行放贷的信心,也逐渐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因此按照国务院的指示,中国人民银行从1999年7月批准上海资信有限公司试点开始,着手建设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个人诚信系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个人诚信系统逐步完善,约采集了5.33亿自然人的信息,数量上说,该系统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个人征信数据库,其中有信贷记录的超过6400万人。但是在信息信用风险防范等方面制约力仍显不足。

  此次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信息产业部将电信用户缴费信息接入个人诚信系统,力图在全社会各领域建立更为完善的信用体系。

  据了解,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已加强了与环保等部门的协调工作,争取将企业遵纪守法信息纳入诚信系统。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与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质检总局、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加紧协商,争取尽快将法院判决和强制执行案件信息,以及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奖励评优、欠税等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诚信系统。

  反对呼声事出有因

  人民银行的这一决定一公布,舆论就传来了反对的声音。对于将电话欠费信息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大多数人首先就质疑电信运营商的诚信度。近年来,电信业一直是消费欺诈、乱收费等问题的高危区,电信业在收费不清的情况下,如何能将这一欠费信息作为个人信用信息提供给个人诚信系统?

  考虑到这一点,央行表示接入征信系统的,只是用户没有争议的基本通话费及月租费的缴费信息,而有可能产生争议的电信增值业务收费不在采集范围之列。但是仅此并不能改变用户的不认同。

  另外一点令外界担忧的是,银行与电信的这种“强强联合”,更容易使人产生加强“垄断”的疑惑。这是否会继续催长垄断企业制订霸王条款?是否会扩大企业与用户之间的不公平地位?一连串的问题让反对的声音更显得有理有据。

  建立个人诚信系统路还很长

  互联网研究专家吕本富教授认为,将欠费信息纳入个人诚信系统势在必行,但是近期效果则很难预测,因为手机欠费信息纳入个人诚信体系有一个必要条件,即手机用户实名登记,而现在主要问题就在于实名制遥遥无期。

  电信专家周光斌指出,个人资信状况与手机欠费联系起来能不能走得通有待商榷。他表示,将手机欠费信息与个人资信状况联系在一起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银行的信息与电信运营商发展手机用户时登记的信息必须一致,但从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可能性不大。

  据了解,虽然手机实名制推广有一段时间,但是目前运营商对预付费用户并未坚决执行实名登记,尤其在销售过程中又很大程度依赖代理商,而代理商因自身利益原因,一般不会要求客户做实名登记,如此一来手机实名就变得“虚有其名”。因此要将个人话费信息纳入个人征信体系,首先还是应从建立手机实名制开始。

  其次,对用户隐私的保护也应被关注。毕竟在实名制实施后,大量的用户个人信息进入个人征信体系,对于别有用心的人来说,这些就可能成为其进行欺诈等违法犯罪的大好资源。因此关于用户隐私的相关信息需要通过立法加以保护。

  如此,欠费信息接入个人诚信系统的进程才能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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