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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2008年自治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摘要)

2008-11-24来源 中国诚信企业网

一、主要任务

2008年,全区纠风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纠建并举、统筹推进”的方针,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取得新进展;着力使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不断深化,为推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疆提供坚强保证。

(一)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加强价格监管,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是今年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突出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三)继续下大力解决涉农、教育、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今年要完成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的清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督促检查各地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强农惠农政策情况。坚决纠正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违背农(牧)民意愿,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牧)民负担的行为;坚决纠正针对农(牧)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认真解决损害农(牧)民土地(草场)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在土地承包、征占农(牧)民土地(草场)中损害农(牧)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教育、卫生两个专项要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完成治理任务,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涉农问题涉及面广、成因复杂,也要力争在三到五年内基本解决。

(四)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各地要在巩固去年成果的基础上,配合组织、宣传部门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度减少、保留项目运作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自治区将对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作出专门部署,适时开展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坚决制止和纠正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上述两项工作要在今年基本完成。

(五)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要坚决纠正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各行业要以合理价位和优质服务取信消费者,不能以自身特殊或国际惯例为借口,拒不进行整改。要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两项工作要在解决重点问题上下功夫,公共服务行业和行业协会规范治理工作今年必须完成,市场中介组织的专项治理工作力争在明年完成。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各部门各行    业要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方针,加强作风建设。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各行业要强化监管和指导责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行风建设新局面。要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在寻求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纠风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健全内部监督,加强群众监督,重视舆论监督,在强化事前事中监督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纠风工作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今年,自治区将对2005年以前挂牌表彰的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开展复检,对工作滑坡、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做摘牌处理。围绕纠风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今年,自治区将重点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开展评议。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形式,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提高办结率和满意度。及时研究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成功做法和经验,确保健康发展。

(七)深入推进“三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金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纠风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正之风问题。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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